浏览次数:2466  添加时间:2008-11-3 【 打印此页
 
工信部:3季度增值业务服务质量整体明显改善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2008年3季度拨测增值业务收费情况的通报》。2008年9月23日至25日,部电信管理局组织部分通信管理局人员,对部分基础电信企业和147家增值电信企业的220项增值业务的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

  工信部表示,此次季度拨测结果表明,信息服务领域业务定制和点播的资费提醒、短信确认等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增值业务服务质量整体明显改善。但检查发现,仍有11家增值企业存在不明示资费、虚假宣传、不提供业务却收费等违规行为。具体违规事实已请相关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核实认定,并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合作协议进行了暂停端口、业务下线和扣除积分等处理。

  《通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各级电信企业要继续加大对增值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收费行为的管理力度,尤其针对被各级电信监管机构多次通报批评的增值企业,要将其业务纳入重点监管范畴;要定期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拨测工作,对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关于严厉打击信息服务企业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7]236号)依法严惩,以切实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来源: 中国通信  作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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