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27  添加时间:2008-11-4 【 打印此页
 
配件行业 农村改革给汽车业带来机遇

    调整消费税有效抑制大排量车进口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中旬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大幅提高3.0升以上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同时降低1.0升以下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

  中国商务部机电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消费税调整后,3.0升至4.0升乘用车的进口综合税率(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从72%增加到95%,4.0升以上从83%增加到144%。

  据中国汽车进口贸易有限公司测算,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后,3.0升至4.0升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13%左右,4.0升以上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33%。另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汽车进口爆发式增长,同比增长74.06%,从二季度开始出现大幅度回落,前3季度进口了31万辆,同比增长40.3%。预计四季度汽车进口增幅继续下降,全年增幅在30%左右。

来源: 天相投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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