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712  添加时间:2007-1-23 【 打印此页
 
中国煤炭产量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26亿吨

    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按保障有效供给原则,2010年全国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6亿吨。

  记者22日从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规划预测2010年全国煤炭需求总量为26亿吨。其中,电力、钢铁用煤继续快速增长,建材工业用煤基本不变,煤化工产业成为新增长点。

  “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中国将主要增加优质动力用煤和优质高炉喷吹用煤生产,适度增加优质炼焦用煤和无烟块煤生产,控制高硫高灰煤炭生产。新增煤炭产量以大型煤矿为主,压减小型煤矿产量,严格限制超能力生产。

  目前,煤炭分别占中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76%和69%。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认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能源结构仍将以煤为主。

  “十一五”期间,中国煤矿建设将坚持“整合为主、新建为辅”,全面整合、改造小型煤矿,调控煤矿建设年度开工规模。全国大中型煤矿建设规模8.1亿吨,重点建设10个千万吨级现代化露天煤矿,10个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将形成6至8个亿吨级、8至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50%以上。

  小煤矿一直是中国煤矿事故的主要源头。规划提出,现有生产、在建的小煤矿产能,要由2005年的10.8亿吨压减到2010年的7亿吨内。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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