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四:燃油税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怎样妥善处理
据交通运输部估算,燃油税改革后可能会造成近15万相关就业人员需要安置,而此前一些专家对全国征费人员数量估算为近30万人。其中,各地交通系统原负责征收养路费的稽查征费局将在改革后取消。
据了解,在交通运输部人员安置的征集方案中,对人员安置大概分成三部分:一是工龄在30年以上,年龄达到50岁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退休;二是税务部门在新招公务员时,优先考虑这部分工作人员;三是在交通系统内进行消化。
相比养路费稽征人员,运管费、航养费征稽人员不多,全国大约是2万。安置方案提出,这部分人员,大部分要在所属机构内部转岗,“充实和加强”到运输管理工作中。
问题五:燃油税收征上去后怎么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表示,燃油税属于消费税,按照消费税的征收模式,消费税属于中央税;而养路费等这些收费,都是直接进入地方财政的。所以实施燃油税改革后,在分配上,中央和地方就会有个博弈过程。他认为,可能分配方案将按照以往各省养路费的比重来确定。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